关于2023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支持项目资助计划的公示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比目镜(51bmj.cn)-企业科创数据立项查询-科技政策推送查讯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印发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本)的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22〕7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了2023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支持项目申报工作。
2023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支持项目资助计划 |
||||
|
|
|
|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单位 |
所属镇街 |
拟资助金额 |
1 |
迪欧智能化生产总部基地项目 |
中山市小榄镇科琦家具有限公司 |
小榄镇 |
77.7 |
2 |
欧普照明年产1000万支灯具项目 |
欧普(中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火炬开发区 |
197.8 |
3 |
华润燃气总部基地(中山)及新兴产业科创中心 |
华润燃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翠亨新区 |
126.5 |
合计 |
402.0 |
依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印发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本)的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22〕7号)
一、支持范围
在中山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属于制造业项目,实施地在中山市,已取得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审批和备案等立项文件。
(二)项目立项和“十四五”期间预计完成总投资10亿元以上。
(三)项目已申报2023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项目,并入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的测算项目名单。
(四)项目单位近3年内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事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项目符合国家和省相关领域政策规定,以及环保、节能、安全等有关政策法规要求。
(五)项目有关固定资产投资发票未获得过省级财政资金的扶持。
三、支持方式
投资奖励资金采用事后奖励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支持。
四、支持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给予不超过5%的奖励,单个项目单次最高奖励2000万元。
支持项目在“十四五”期间(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未能按要求完成10亿元投资,由此造成省要求清算收回投资奖励资金的,按照省制定的有关清算收回办法执行。
五、申报材料
项目单位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材料封面(附件1);
(二)项目入库申请表(附件2);
(三)项目入库申请报告(附件3);
(四)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项目实施地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或核准、审批等立项文件;
(六)项目申报期内专项审计报告;
(七)项目申报期内固定资产投资明细表(附件4);
(八)项目申报期内固定资产投资发票、合同、付款凭证等材料;
(九)项目汇总表(附件5);
(十)项目承诺书(附件6);
上述材料统一采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须编制页码和目录,并按顺序装订成册(胶装)。
需要了解企业是否可以申报该项目,请联系政策管家。
升级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