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2024年中山市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银行贷款贴息
申报时间: 2024-01-17 -2024-01-31
受理部门: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订阅更多
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是在中山市内依法设立满1年或以上、诚信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以及中山市产业集群数字化试点单位。经营地、纳税地在中山市范围内,
(二)申报单位近三年以来在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过重大违法违规情况,无失信行为,且在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不存在逾期未验收项目。
(三)申报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信用广东”网站上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息。申报单位未被列入违规用能“两高”企业,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四)已成功备案的项目无需重新备案。
、入选项目范围
(一)银行贷款贴息的数字化智能化项目是指集成工业软件的新建、扩建、改建与技术改造项目,包括数字化系统、工控软件、生产线及配套设备,且项目已通过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
(二)实施地必须在中山市内。
(三)申报单位已与项目承建单位签订具体合同,合同中明确项目投入明细,包括数字化系统、工控软件、生产线及配套设备等内容,土建内容除外。
(四)中山市产业集群数字化试点单位在试点期间与被服务企业签订合同后,可参照《中山市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银行贷款贴息与风险补偿实施细则》,对试点单位实施该合同所办理的银行贷款、订单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票据贴现(银行承兑)等,给予试点单位贴息。
支持力度
(一)对企业使用中山市“数字贷”业务合作银行的“数字贷”金融产品,进行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给予全额贴息,单个企业每年获得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政策有效期内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二)纳入贴息范围以不超过贴息同期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限,实际贷款利率低于同期LPR利率的,以实际贷款利率执行。
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按照扶持资金系统要求将有关申报材料(见附件)在扶持资金系统上传原件扫描件、电子版材料等,具体要求以持资金系统为准。申报单位对备案项目和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
项目来源
《中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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