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2023年中山市促进技术交易和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申报时间: 2023-05-22 -2023-06-23
受理部门: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订阅更多
申报条件
(一)认定技术交易额在20万元及以上的合同;
(二)合同不属于关联交易;
(三)合同项目没有申报享受其他财政专项资金;
(四)合同项目的研究、服务内容已真实开展,并取得了完全或阶段性成果。
申报材料
(一)中山市技术合同登记补助申请表(系统生成);
(二)承诺函(系统下载模板);
(三)合同、合同对应发票及合同对应收付凭证;
(四)项目实施情况证明材料(根据项目实际,提供部分项目阶段测试报告、样品照片、界面截图等佐证项目真实实施的材料);
(五)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六)开户许可证。
项目来源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促进技术交易和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办法》(中山科发〔2023〕59号)
http://kj.zs.gov.cn/zwgk/bmwj/gfxwj/content/post_22761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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